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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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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緩起訴處分金與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方案申請期間:自106年4月17日起至106年5月31日止受理申請,申請資料應於106年5月31日前送達本署,逾期不予受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1-14
  • 資料點閱次數:3720

107年緩起訴處分金與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方案申請期間:自106年4月17日起至106年5月31日止受理申請,申請資料應於106年5月31日前送達本署,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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