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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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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金方案期中執行成果查核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1-14
  • 資料點閱次數:2365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金方案期中執行成果查核說明

一、請受補助地方自治團體及公益團體提供108年1月起至5月止執行成果及經費支用情形。

二、請於108年6月20日前將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光碟各1份送達本署,並依附件1至5說明。

三、洽詢電話:04-22232311按2轉5707(專案助理)

四、傳真電話:04-2376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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