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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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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金方案期中執行成果查核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20
  • 資料點閱次數:2317
110年度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金方案期中執行成果查核說明:
一、請受補助地方自治團體及公益團體提供110年1月起至5月止執行成果及經費支用情形。
二、請於110年6月15日前將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光碟各1份送達本署,並依附件1至5說明。
三、洽詢電話:04-22232311按2轉分機5707(專案助理邱韋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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