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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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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查獲首例以保育類長鬃山羊賄選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0
  • 資料點閱次數:2060

  臺中地方檢察署為展現持續淨化選風,維護選舉公平正義的決心,本署檢察官黃裕峯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保四總隊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二分局、太平分局於昨(22)日拂曉出擊,兵分8路搜索,查獲臺中市和平區管姓區民代表候選人涉嫌以保育類長鬃山羊、和平水果、現金賄選案。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被告管○○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諭知具保新臺幣(下同)10萬元,其餘受賄選民3人則各具保1萬元。

  本件經查,被告管姓○○係涉嫌於民國111年9月下旬起,委託專業獵人獵捕保育類長鬃山羊,在自家住處兼競選服務處,以部落分享為由,餽贈保育類動物長鬃山羊肉、甜柿禮盒、現金數百元等賄賂,給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並請求投票支持。本署查賄團隊於昨日上午持搜索票搜索9人8處所,並帶回候選人及選民數人到案釐清案情。訊後認定被告管○○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捕獵保育類動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而諭知當庭逮捕並交保候傳。

  此次九合一大選將屆尾聲,但本署查賄絲毫未曾鬆懈。依法買票賄選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賣票也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本署秉持「有案必查、有據必辦」之精神,與中部地區之警、調、廉等單位密切合作,嚴查賄選,呼籲候選人及其樁腳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有不法情事,本署必嚴查究辦,以維護我國民主政治之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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