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檢舉管道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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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檢舉事項】
- 本署人員執行職務藉機需索或收受賄賂等貪瀆不法情事。
- 本署採購案件涉有圍標、綁標、洩漏底價、驗收不實或其他不法情事。
- 本署人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情事。
- 本署員工接受不當飲宴或餽贈情事。
- 本署員工涉足不當場所情事。
- 其他有關貪瀆不法事項。
【檢舉管道】
- 本署檢舉貪瀆不法專線:04-22248633
- 本署郵件地址:臺中市自由路1段91號
- 電子郵件信箱:本署廉政信箱
- 廉政署受理檢舉方式如下:
- 「現場檢舉」方式:於上班日日間(08:30-17:30),廉政署各地區調查組均有值勤人員負責受理民眾現場檢舉事項;上班日夜間及例假日全天,以受理電話檢舉為原則,並由廉政署24小時指派專人受理。
- 「電話檢舉」方式:設置「0800」檢舉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 「書面檢舉」方式:檢舉專用郵政信箱為「10099 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 「傳真檢舉」方式:專線為「02-2381-1234」。
- 「網頁填報」方式:請參見廉政署首頁(https://www.aac.moj.gov.tw/)/檢舉和申請專區/檢舉管道。
【本署廉政信箱作業流程說明】
- 廉政信箱內電子投書函件,由政風人員負責處理,投訴內容務請具體明確,並具名及詳填聯絡信箱、電話、地址等資料,內容如荒誕不經或內容空泛者將逕行簽存。
- 案經審查簽擬處理意見,陳送檢察長或其授權人員批核,由政風室查處,或分案移由檢察官偵處回覆。
- 有關簽處結果或需移他機關(股)辦理者,政風室將在7~10個工作天內,以公文或電子郵件回覆辦理情形。
【檢舉貪瀆獎勵措施】
- 依據「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者,視法院判決情形將發給檢舉獎金,獎金最低為新臺幣30萬元,最高為新臺幣1000萬元。且檢舉獎金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後,即給予3分之1,俟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再給予其餘獎金。
附件下載
- 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pdf107 KB 108-05-17 下載次數:591
- 附表:貪污瀆職案件檢舉獎金給獎標準.pdf39 KB 108-05-17 下載次數: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