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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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關為回應被害人獲取訴訟資訊之期待,藉由建立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提供被害人有關訴訟進行、結果及與被害人權益相關之資訊,賦予被害人更完整之保障,以落實溫暖而富有同理心之司法。
- 哪些案件可以聲請?
殺人罪、重傷罪、強盜罪、擄人勒贖罪、性侵害犯罪。
- 誰有權利聲請?
犯罪之被害人。但被害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為之。
- 如何聲請?
填具「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聲請狀/停止狀」後,於偵查中或執行中向偵辦案件之檢察機關提出聲請。
- 可以得到哪些資訊?
檢察官對被告諭知強制處分結果、偵查結果、被告通緝到案及受刑人入出監、申請假釋之情形等資訊。但檢察官認通知有妨礙偵查程序之進行時,得不通知。檢察機關僅提供自核准聲請後發生或繼續存在之案件資訊。
- 如何接收資訊?
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以傳送電子郵件方式,將案件資訊通知聲請人。
- 程序之停止
聲請人得隨時以書狀提出聲請,停止獲知案件資訊。
相關連结
附件下載
- 犯罪被害人獲知刑事訴訟資訊權利告知書.pdf260 KB 110-03-17 下載次數:934
- 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聲請狀.pdf67 KB 110-03-15 下載次數:461
- 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聲請狀.odt19 KB 110-03-15 下載次數:293
- iPhone設定郵件通知.pdf87 KB 110-03-12 下載次數:331
- Android手機設定郵件通知.pdf163 KB 110-03-12 下載次數: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