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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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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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之二第八款及刑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八款,檢察官及法官斟酌案情及被告情況,分別處適當命令條件,被告需依照履行,大多以初犯及犯行輕微者為主,很多人因欠缺法律概念、有欠思慮或抱僥倖心觸法,一方面補充宣導法律立法要旨及其基本概念,一方面輔以人文關懷、心靈輔導相關課程,協助被告認識法律、遵守法律,冀內化守法精神及提升心靈層次以達預防再犯。
必要命令施行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