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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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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長室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17
  • 資料點閱次數:4797

一、科室概況:

  本署書記處設置書記官長1人,書記處之下設有紀錄科、執行科、文書科、研考科、總務科、資料科等6科及法警室。

二、工作職掌:
(一)襄佐檢察長指揮監督一般行政事務之處理。
(二)一般行政文稿之初(複)核。
(三)一般行政文件之分發。
(四)關於書記官以下職員指定代理職務事項。
(五)依法令規定之主管業務而對平行機關應以科室名義行文事項。
(六)致五院及其各部會暨同級不相隸屬機關之公文往來。
(七)其他檢察長或交辦事項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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