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書科長:
文書科設科長1人,隸屬書記處,處理本署行政事務,綜理文書行政業務,負責科室協調、所屬員工作分配,並督導屬員辦理各項業務。
二、組織架構:
(一)監印室
(二)收發室:設於臺中司法大廈1樓為民服務中心
1.總發文作業
2.總收文作業
三、文書科業務:
(一)掌理各項文書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固定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