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科業務簡介文字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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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務科業務:
(一)機關相關經費核銷及出納。
(二)辦公房舍、職務宿舍之維護及管理。
(三)財務、勞務、工程等採購事宜。
(四)駕駛、技工、工友之管理,訓練之考核。
(五)公務車輛調度及管理。
(六)文具物品之購置及發給。
(七)環境區域清潔及維護。
(八)罰金、緩起訴處分金、刑事保證金收受。
(九)刑事保證金發還。
(十)證人、鑑定人旅費、鑑定費之發給。
(十一)其他總務類及長官交辦事項。
二、贓物庫業務:
(一)贓證物庫房之管理。
(二)扣押物保管理之點收、登記、入庫、調借、移轉。
(三)扣押物之發還、銷毀、拍賣、公告招領。
(四)貴重物品之點收、鑑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