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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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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科業務簡介文字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17
  • 資料點閱次數:2867

一、資料科一般業務(含分案業務)
(一)案件分文及資料之輸入:依「檢察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查案件分案暨值勤要點」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事執行案件分案補充規定及停(抵)分案作業實施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偵查及執行之分案。
(二)刑案資料之查詢及列印。
(三)公文、書狀之查文:當事人陳報之狀文或其他機關來函,查明偵查或執行股別後,速送承辦檢察官或書記官辦理。
(四)法務部單一申辦窗口網路及金融資訊查詢 。
(五)通緝案件之發布及撤銷。
(六)偵查案件終結之公告:每日結案公告於下午張貼於本署公佈牆及本署外部網站,供民眾查閱。
(七)候選人等消極資格之查證。
(八)圖書、報刊之徵集、閱覽及管理。

二、檔案室業務
(一)歸檔案卷、行政公文之點收、分類、立案、編目。  
(二)辦理檔案應用服務,於一般民眾提出申請檔案應用並經核准時,準備並提供檔案供閱覽、抄錄或複製。
(三)檔案清理與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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