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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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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民服務的措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6
  • 資料點閱次數:3272

為方便民眾至本署洽公,(能有賓至如歸之溫馨感覺,本著以客為尊的作法),特別規劃無障礙空間、服務場所內外環境維持整潔,並提供各項聲請表及範例,除本著各項「親民、便民、禮民」的服務措施,以「創新、主動、專業、負責、關懷」之服務態度,提供民眾所需的各項司法服務,有效維護所有民眾基本權益,並作以下服務措施:

  1. 櫃檯一元化:收文、收狀、訴訟輔導、發還刑事保證金、發放證人(鑑定人、通譯)日旅費、銀行代收處等窗口均設服務中心內。
  2. 電腦化作業:收文、收狀採電腦輸入,方便民眾查詢 。
  3. 於為民服務中心內提供各項聲請例、範本。
  4. 提供各項例稿、範本、案例建置多語服務標示、中英申辦流程表。
  5. 提供外籍配偶之法律諮詢與辦理法律宣導活動。
  6. 提供繕寫區,供民眾繕寫,並有專人訴訟輔導。
  7. 於法警室前、志工服務台旁均有設置QR CODE掃描當事人傳票自動報到系統,方便民眾報到。
  8. 採走動式志工服務,派2名志工於大門附近,一進門,即有二位志工以走動式來為民眾引導或代為服務;另於執行科及本署為民服務中心另各安排1名志工,專為民眾洽公之服務。
  9. 設電子民意信箱:設有檢察長信箱、線上申辦(採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非憑證)、廉政信箱等。民眾若對法律程序有任何疑問,及對本署有何意見、建議或有何聲請事項時,均可透過網路查詢及提出問題與聲請,本署設有專人為其服務。
  10. 受理電話聲請及法律諮詢。
  11. 提供完善網路服務網:全年無休提供24 小時之服務,並於94年12月20日改版提供無障礙網路空間,提供視障同胞之服務,在網路上設有各項聲請表及受理民眾辦理事或查詢之相關業務。另提供:新聞訊息、施政計畫、重要業務、統計數據、法規等之雙語網站,讓民眾瞭解本署在為您作什麼。更為服務外籍人士,提供連結外國人在台生活服務網站。與相關單位作連線之服務及提供中英對照表及連結至司法院之中英翻譯詞彙對照表。
  12. 厲行檢察官準時開庭及問案態度。
  13. 夜間不打烊:收狀、申告、具保責付,由本署法警室受理。
  14. 反應民情:設專人蒐集輿論反應,妥慎處理,摘錄一般投書或新聞媒體報導、剪報,遇有觸犯刑事案件,即主動分案調查。
  15. 慎重羈押人犯。
  16. 偵查筆錄電腦化、錄音、錄影數位化。
  17. 即時查區:於各偵查庭外設有偵查進行顯示器,並於第1偵查庭外,將本署所有偵查庭偵查偵訊進行情形顯示。
  18. 遠距視訊設施,並闢溫馨談話室:本署特別成立溫馨談話室,以配合證人與被告之隔離,供被害人之指認,避免因性侵害之被害人與被告面對面之窘境,更在此溫馨談話室內特別與臺中市警察局、臺中市政府連線遠距訊問。
  19. 修復式談話室。
  20. 律師接見休息室。
  21. 一站式服務:為保護性侵害之被害人,於醫院設置友善、專業之驗傷、採證環境。
  22. 從速相驗案件:當日報驗,檢察官採隨報隨驗,當天值外勤之檢察官必驗完,並當埸發給相驗屍體證明書。
  23. 為普及法律常識教育,本署除指派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及書記官至各機關、學校作法律常識及政令之宣導外,並受媒體、記者、電台廣播採訪、叩應之方式為之。
  24. 辦理分期付款:判決易科罰金而無法一次繳清者,准其分期付款,當不致因入監執行而影響其家計,造成社會問題。
  25. 近幾年來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法、民法作大幅之修改,為使本署書記官同仁能作法正確,除創設例稿外,並編訂手冊,以作新進同仁之指標,避免錯誤,以保當事人之權益。另本署除編製「為民服務白皮書」外,並於今年重編「如何聲請易科罰金」、「指引使用申告鈴」、「如何自首」、「作證義務與權利」、「如何聲請易科罰金」、「如何聲請停止(延期)執行」、「如何領取刑事保證金」、「受刑人繳納罰金須知」、「請多利用調解程序」、「本署簡介」等中英對照版文宣,置於為民服務中心內,供民眾免費取閱,避免當事人受騙。
  26. 電話測試:為能使本署達到「創新、專業 、熱忱、負責」之服務品質,本署研考科及主管走動式服務採不定時電話測試。
  27. 法治教育之宣導:開放民眾及各級機關、學校參訪。
  28. 方便上班族及中午才有空之民眾,本署中午不休息,延長服務時間。
  29. 成立雙語服務小組,專為至本署洽公之外籍人士服務。
  30. 辦理代叫計程車服務,並於法警室張貼「若您有需要可請本署法警同仁代叫計程車」。
  31. 主管走動式服務:每天由主管輪流對環境的整潔、服務人員的禮貌、硬體設備之缺失作立即之改進;另由主任檢察官對民眾作檢察官問案態度之問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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