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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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書記官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
一、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具司法行政工作經驗或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三) 熟諳電腦操作,每分鐘40字(含)以上。
(四) 現無經營商業行為:例如登記公司負責人、員工或兼職性質等工作。
二、 工作項目:文書、打字、整卷、歸檔、資料輸入等相關業務或其他交辦事項
三、 工作地址: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
四、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代理期間為實際僱用之日起至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 意者請檢附以下文件:
1. 報名表(各欄位必須填寫並簽名不可省略,報名表請自本署網站之電子公佈欄下載檔案)。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如有服役情形,應檢附退伍令。
5. 曾擔任司法行政或其他公務機關職務證明文件。
(三) 於115年5月28日(星期四)前請以(A4信封)掛號郵寄至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四) 報名人員所附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 資格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電腦打字測驗及面試。甄選結果:正、備取人員公告於本署電子公佈欄,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 待遇:依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五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8,948元整),為每月支給報酬。
※本署承辦聯絡電話:04-22232311轉5055人事室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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