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拍賣沒收物,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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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拍賣沒收物,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買。
依據:依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於102年1月18日檢總卯字第10209000250號函准辦理。
公告事項
一、拍賣時間:102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時
二、拍賣地點: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本署贓物庫前。
三、拍賣物品:包括金銀珠寶、手錶、錢幣等物品。
四、拍賣方式:
1.凡欲參加競買者,請攜帶國民身份證件準時到場。
2.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3.參加競買者,以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經拍賣人喊價三次,無人加價後為得標,但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如低於底價,則不為拍定。
4.拍定後買受人應出示國民身份證登記,繳足現款後始可領取拍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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