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強化「防疫處理小組」偵查作為, 建立即時通報、及早介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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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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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去(109)年2月間已成立防疫處理小組,並由檢察長指派1名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 8名,負責處理散播假訊息、囤積防疫物資、哄抬價格及與疫情相關等刑事案件。時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全台升至第三級,本署為落實臺灣高等檢察署 民國110 年 5 月 19 日指示強化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臺機制,即刻啟動強化「防疫處理小組」相關偵查作為。
本署即日起比照重大兒虐、性侵害案件通報及偵辦流程,要求相關單位於接獲假訊息等情資時,應即時通報及偵辦,由本署指派「防疫處理小組」專責檢察官及早介入偵辦,以遏止假訊息擴散、囤積哄抬等不法行為,避免造成民眾之恐慌及社會不安。
本署呼籲,對於有上開不法行為,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等規定,予以嚴辦,以安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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