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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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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舉行毒品再犯防制連繫平台會議 落實推動施用毒品者再犯防止推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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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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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地檢署為利於地檢署、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及毒品戒癮治療醫療院所三方業務運作順暢,順利推動毒品犯處遇,以達到防止再犯之目的,於111114日召開連繫平台會議,邀請毒防中心及合作醫療院所討論業務相關議題,滾動調整處理合作上所面臨的困境,有效解決各機構橫向聯繫上所遭遇的難題。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1項第6款規定為緩起訴處分前,應徵詢醫療機構之意見;必要時,並得徵詢其他相關機關(構)之意見。法務部並於1105月正式推動多元處遇制度,這一年來本署除與醫院持續合作戒癮治療之外,多元處遇部分也開發與心理治療所的合作方案。另外,110年和台中市毒防中心共同合作無毒防護網的想見你計畫,至今也有初步的成效。

 本署郭永發檢察長致詞時表示,由於毒品政策的轉向,毒品緩起訴處分佔毒品案件相當的比例,這些毒品犯戒癮治療的處遇仰賴合作的14家醫療院所,應該是相當大的負擔,對於各醫院在毒品醫療上所做的貢獻表達感謝之意。

 毒品議題是政府非常重視的政策之一,自106年開始推動新世代反毒策略,到今年的「施用毒品者再犯防止推進計畫」,許多部門單位都要參與。網絡成員責無旁貸,而橫向單位的連繫及彼此建立信任的關係,才能更加提升毒品者面對自己的議題,也能幫助單位之間執行的有效性。透過議題討論凝聚共識,落實橫向連結與貫穿保護,達成防止再犯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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