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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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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迅辦速結,起訴首件對團體賄選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0
  • 資料點閱次數:2122

  臺中地檢署為確保民國111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公正性,防止金錢、暴力及各種不法手段介入選舉,依最高檢察署指示成立「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並秉持「有據必辦、有聞必究」之決心嚴查賄選。本署陳文一檢察官偵辦臺中市市議員候選人紀○○涉嫌賄選案件,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紀○○、陳○○共同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2條第1項第1款對於該選舉區內之團體,假借捐助名義之投票行賄罪,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本案係由本署陳文一、黃裕峯檢察官共同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保四總隊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第六分局、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臺中市專勤隊於111年11月23日拂曉出擊,經專案小組持搜索票並傳訊候選人、樁腳及選民數人到案釐清案情後,查獲被告紀○○係臺中市市議員候選人,涉嫌於111年8月下旬,透過某義警分隊分隊長即被告陳○○,以贊助自強活動旅遊經費新臺幣(下同)2萬元之藉口,賄賂該分隊具有投票權之選民,並於途中之遊覽車上期約請求隊員投票支持等犯行。經檢察官偵查後,認被告紀○○及陳○○二人均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投票行賄罪罪嫌明確,並於今(25)日,向法院提起公訴。

  此次九合一大選將屆尾聲,本署為展現持續淨化選風,維護選舉公平正義的決心,就賄選案件迅辦速結。本署並呼籲候選人及其樁腳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有不法情事,本署必嚴查究辦,以守護臺灣之民主與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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