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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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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致力打擊不法,以維護國家租稅公平 再次查獲中部酒商逃漏稅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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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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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地方檢察署為加強打擊地下金融及澈查逃漏稅捐經濟案件,由本署特殊經濟犯罪防制專組周佩瑩檢察官及本署重案支援中心主任黃裕峯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臺中憲兵隊、彰化憲兵隊等檢警調同仁,再度查獲中部酒商鵬○有限公司循類似國○洋酒公司模式協助酒店業者逃漏稅捐。鵬○有限公司負責人即被告陳○○,於民國112年3月6日經檢察官訊後,認其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有羈押之原因,並有羈押之必要,爰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於隔(7日)裁准羈押禁見。

  本案係據本署前次偵辦知名酒商與酒店業者逃漏稅捐乙案,經持續蒐證、分析查得仍有其他相關酒商業者循前開方式隱匿高額營收,企圖規避特種飲食業應付之25%營業稅稅率,經本署專案小組指揮上開司法警察機關,於112年3月6日兵分多路至鵬○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之企業進行搜索,並傳訊公司負責人及會計等5人。經檢察官訊後,認鵬○有限公司負責人即被告陳○○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稅捐稽徵法第41條等罪嫌重大,並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其他共犯及證人之虞,於昨(7)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其餘被告4人則分別諭知具保新臺幣(下同)500萬元、10萬元及請回。

  本署將秉持有據必查、違法必辦之精神,與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澈查本案所涉及之相關不法逃漏稅捐情事,並致力查扣追繳犯罪所得,打擊不法地下經濟,以維護租稅公平及全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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