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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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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貪污不法,維護國人醫療品質 臺中地檢署偵辦另起國軍臺中總醫院醫師涉嫌貪污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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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地方檢察署為打擊貪污不法,並維護國人醫療品質,繼偵辦國軍臺中總醫院主任醫師即被告林○○(在押)等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收受賄賂等罪嫌案件,經本署馬鴻驊檢察官持續擴大偵辦,發現被告林○○另涉有向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怡○股份有限公司、和○生醫有限公司、禾○醫藥生技有限公司收受賄賂,並發現信○豐公司亦另涉嫌以辦理「數位型C臂移動式X光機」之採購標案10%之金額,向時任國軍臺中總醫院心臟血管外科部主任賴○○(現為醫療部部長)行賄等犯罪事實。

  本案經本署馬鴻驊檢察官於民國112年5月9日指揮本署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及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持搜索票至國軍臺中總醫院、信○豐公司、禾○公司、和○公司、傑○公司、怡○公司及相關人員之住居所及辦公處所等17處進行搜索,及提訊被告林○○、約詢傳喚被告賴○○及上開廠商相關人員共23人,並查扣手機、帳冊等相關證物。

  相關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賴○○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信○豐公司前董事長被告陳○○、副總經理被告劉○○、前業務被告劉○○涉嫌違背職務交付賄賂、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犯罪嫌疑重大,並因被告賴○○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且被告等人均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及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爰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經法院裁定獲准。另被告廖○○(禾○公司負責人)、被告林○○(怡○公司主管)、被告黃○○(傑○公司前業務)則分別以新臺幣30萬元、20萬元、20萬元具保之。

  本署將秉持有據必查、違法必辦之精神,並持續澈查本案相關不法貪污情事,以杜絕廠商以非法手段取得政府醫療機構標案,維護全民之醫療品質及國人之健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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