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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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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召開「農漁會選舉查察暨反賄選宣導」聯繫會議 宣示查賄、反賄決心 維護乾淨和平選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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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各級農、漁會選舉之改選工作業經行政院農業部公告,及法務部、最高檢察署提示加強農、漁會選舉違法行為之查緝與防範,本署張介欽檢察長邀集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臺中市政府政風處、農業局、環境保護局與和平區公所等機關,於民國 113 11 14 日下午召開「選舉查察」及「反賄選宣導」聯繫會議,盤整各機關辦理查察賄選與反賄選宣導各項工作之規劃與進度。

  會議主持人林宏昌襄閱主任檢察官於會中指出,農會農事小組長、副組長與會員代表選舉將於114215日舉行投票,及一連串之選舉期程均已確定,與會機關應依據上級頒佈指導綱領,早期啟動、密集排程,以帶動團隊查賄意識。各機關應密切掌握地方選舉動態,積極佈線,加強情資蒐報,並適時辦理教育訓練,提升辦案團隊專業知能。除全面觀測以外,分析評估選情較為激烈之高風險區域更需加強關注選情發展及有無金錢、暴力介入情事。此外,選前適逢農曆春節,有心人士是否假借年節送禮之名、行賄選之實,應予留意及蒐報。最後仍再提醒,農、漁會選舉雖不若中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規模,但仍是展現民主法治之重要基石,請各單位務必謹慎面對、做好準備,確保本次農、漁會選舉能平順進行、平安落幕。

  選舉查察會議中,本署與警、調、政風機關均提出相關工作報告,並對轄內各級農、漁會之選情與總幹事候聘登記可能情形進行分析研討,建立團隊辦案合作機制及情資通報流程。與會人員對於應以公正公平之執法態度查察賄選,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及「偵查不公開」原則,均有高度共識。此外,於反賄選宣導會議中,各單位亦提出反賄選宣導計畫,規劃以網路、媒體、講座、平面、活動宣導等多元方式,將反賄選理念深入各級農、漁會與民眾生活,全面宣導公平選舉之重要性、賄選之刑事責任、檢舉賄選之管道及「檢舉獎金」,期能達成「反賄選、肅貪腐」之目標。

  本署轄內共計 22 個基層農會,並有直轄市農會與中華民國農會,選情相對複雜,為充分掌握轄內農、漁會各項改選工作之期程與地方選舉動態,執行秘書李毓珮主任檢察官前於 113 10 23日召開轄區第一次選舉情資分析會議,超前部署分區查察人力,劃分查察責任區。

  本署將與查賄、反賄團隊共同努力,持續規劃、執行查察賄選與反賄選宣導各項工作,秉持「不問對象、黨派、身分、地位,一律嚴偵速辦」之原則積極查賄,更要遏止選舉暴力發生,維護農、漁會選舉之公平性與乾淨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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