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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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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對於週刊報導所稱檢察官辦案瑕疵 內容多與事實不符,爰以澄清說明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21
  • 資料點閱次數:128

  據週刊報導所稱「無對價直接證據卻起訴6大瑕疵」云云,多為本案被告前向媒體發布之聲明,本署均曾予以回應,且相關事證已詳載於起訴書及扣押裁定聲請書中;或有屬於與犯罪成立要件無關之論點,似是而非、混淆視聽,而無助於案件之釐清。

  承辦檢察官偵辦九○博弈集團案件(下稱本案)實施之各項偵查作為,悉遵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認事用法俱有所憑,本案已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多時,如有爭執,訴訟關係人自應依循法定程序向法院陳明、聲請調查證據、公開辯論,方為正辦。週刊報導內容率予指謫承辦檢察官辦案粗糙,恐有不當影響輿論風向之虞,並非尊重司法制度應有之舉。

  本署檢察官辦案始終嚴守法律程序,秉持對被告有利、不利均一併注意、勿枉勿縱之態度,持續配合承審法院之審理時程及計畫,堅定立場、依法訴追,並呼籲媒體報導應保持客觀中立,保留司法機關獨立審判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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