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偵辦內線交易案 認有適度公開說明必要 簡要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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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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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民國113年9月間經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報請指揮,偵辦上市大○光公司員工等人涉嫌內線交易案件,由特殊經濟犯罪防制專組林思蘋檢察官指揮偵辦,於今(25)日指揮臺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臺中市西屯區、南屯區、臺北市內湖區等15處所,通知犯罪嫌疑人9人、證人1人到案說明,相關涉案人員到案接受訊(詢)問中。
本案係大○光公司於110年間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疑有關係人於知悉重大消息明確後至消息公開前之禁止交易期間,違法進行股票交易,疑涉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罪嫌。
相關案情尚在釐清之中,本署將秉持勿枉勿縱之態度積極偵辦,以維護證券交易的公平性,保障投資人權益,並健全證券交易市場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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