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偵破違法獵捕販賣石虎案 聲請羈押禁見主嫌失聯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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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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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日前接獲不肖人士違法獵捕販賣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石虎之情資,立即分案指派國土專組張雅晴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東勢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展開偵辦,張檢察官於114年6月6日夜間訊後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越南籍移工潘姓主嫌(男、78年次),業經法院裁定羈押。
今年4月間在臺中市后里區疑有違法交易保育類野生動物石虎屍體情事,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發現潘姓、范姓、阮姓等越南籍移工涉有重嫌,先於5月底查獲范姓、阮姓嫌犯到案,檢察官訊後諭知施以科技設備監控;接於6月4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在臺中市新社區、后里區等地執行搜索3處,詎潘姓主嫌竟持槍瞄準、恐嚇員警而趁隙逃逸,經檢警鍥而不捨持續追緝,於翌(5)日在新社區拘提潘姓主嫌到案,扣得自製獵槍4把、喜德釘火藥及製造獵槍所用之零件、工具。檢察官訊後認其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未經許可製造、持有非制式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之非法獵捕、宰殺、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刑法之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疑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逃亡、勾串、滅證、反覆實施之虞,漏夜偵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
本案潘姓主嫌自109年10月間起即遭通報行蹤不明,在臺失聯流竄將近5年,無固定之住居所,其持自製獵槍於山區遊獵保育類動物再交由共犯對外販售,查緝困難且極具危險性。惟經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加強橫向聯繫、統合資源,並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新竹分署、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臺中市專勤隊等機關協助之下,排除萬難鎖定犯嫌藏匿處所,終能順利查緝到案。
石虎是臺灣現今唯一原生貓科動物,係瀕臨絕種之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誠屬臺灣寶島非常重要的天然野生動物資源。本署將持續追查釐清犯罪網絡,全面打擊不法盜獵販賣集團,維護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生態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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