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偵辦大甲區拘禁致死案 聲請羈押禁見犯嫌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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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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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今(25)日下午獲報,臺中市大甲區陳姓被害人(女、民國93 年次)於家中死亡案後,立即指派婦幼保護專組黃嘉生主任檢察官及何昌翰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親至現場進行蒐證調查、保全證據,並率同法醫相驗死者遺體及訂期解剖。
經檢察官指揮警方採集案關跡證及訊問相關證人並命具結後,認定詹姓被告(64 年次)即死者之母親涉犯刑法第302 條第2 項前段拘禁致死罪之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程序之進行,認有羈押之必要,訊後當庭逮捕並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本署後續必將克盡職責,全力追查,儘速釐清被害人死因,以還原事實真相,並查明有無共犯,對涉嫌犯罪者予以嚴查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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