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偵辦梧棲區皇○宮KTV槍擊命案 聲請羈押禁見犯嫌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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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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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昨(25)日上午獲報臺中市梧棲區皇○宮KTV槍擊案,旋指派廖志祥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偵查隊、鑑識小組、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偵辦。經檢察官前往案發現場履勘,會同法醫相驗被害人遺體,約談傳訊相關證人8人,並調取現場監視器,查扣遺留彈殼與本案犯案槍枝等證物,迅速循線鎖定主嫌身分,業於昨日下午拘提主嫌吳姓男子(民國91年次)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吳姓被告涉犯刑法第271 條第1項殺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持有改造手槍、第12條第4項持有子彈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認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今日凌晨訊畢後,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本件主嫌於KTV等民眾頻繁進出之公共場所,公然持槍殺人,侵害他人生命法益及社會安全等公益甚鉅,本署定積極追查釐清案情,嚴究查辦,以維公益與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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