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偵結起訴大型愷他命製毒工廠案 查扣毒品提前銷燬共計1756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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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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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檢察官陳東泰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太平分局及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員林分局,偵辦被告陳男、謝男、楊男、林男及徐男等5人共同製造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案,業經偵查終結,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製造第三級毒品罪嫌,將被告5人提起公訴。
本署於民國114年6月間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通報在彰化縣線西鄉疑有佔地達500坪之製毒工廠情資,旋即指派緝毒專組陳東泰檢察官指揮偵辦,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經密集蒐證與監控後,指揮專案小組於6月19日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搜索,當場逮捕製毒人員即被告陳男等5人,扣得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成品及半成品計達1756公斤(純質淨重684公斤),並起出大量製毒器具與化學原料,被告陳男等5人經檢察官訊畢後,均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考量本件扣案毒品數量龐大,屬易生危險、不便保管之物,檢察官並於偵查終結前,先行依刑事訴訟法第140條第3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2項、檢察機關辦理查獲毒品判決確定前銷燬作業辦法等規定,職權核發命令取樣後銷燬,減少毒品保管風險,徹底落實行政院頒佈之「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三期)。
本署重申,反毒工作是一場長期而艱鉅之社會戰,未來將持續強化跨機關合作,深入溯源打擊製、運、販各環節,全力守護民眾安全與打造無毒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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