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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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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偵破非法第三方「台灣贏支付」洗錢集團起訴陳○衛等9人 聲請沒收不法所得逾10億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05
  • 資料點閱次數:344

  本署謝孟芳檢察官偵辦非法第三方支付業者「台灣贏支付」案,查獲被告陳衛等9人,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前段之操縱、指揮犯罪組織、刑法第268條之營利聚眾賭博、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前段之洗錢財物達新臺幣(下同)1億元以上等罪嫌。全案業經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並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共計106,4399,514元。

  本案源於金融機構通報,發現多間新設立公司帳戶短期間內交易異常頻繁,疑涉不法金流。本署獲報後,旋即指派謝孟芳檢察官指揮本署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七隊、第四分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第四大隊、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追查。

  專案小組於民國114820日發動第一波搜索行動,查獲被告6人,扣得現金1437,300元及電腦、點鈔機、偽造出貨單據等證物,並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陳衛、劉甫、劉豪等3人獲准,其餘3人分別以2萬元至6萬元不等金額具保。嗣後再向臺中地院聲請扣押裁定,查扣現金18316元。於同年1030日,專案小組發動第二波搜索行動,其餘3名被告經檢察官訊後,分別以2萬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具保。

  本案經專案小組兵分多路,同步於臺中、彰化、南投、高雄等地查緝,查明被告陳衛所屬洗錢集團,利用西亞酋廣告有限公司等18間人頭公司,透過非法第三方支付機制,對接線上博弈平台,提供賭客儲值及出入金服務。經查,該集團為規避銀行風險控管機制及檢警查緝,不僅架設完整公司網站,配合會計事務所操作帳務,另建置假貨單生成系統,藉由製造虛偽交易紀錄,以掩飾不法金流,於短短半年期間,洗錢金額即高達106,4399,514元,專案小組經長期蒐證、縝密分析金流,終成功破獲此一具高度組織性、系統化與企業化之非法第三方支付洗錢集團。

  本署重申,非法第三方支付及博弈金流,已成為犯罪組織洗錢及規避監管之重要工具,嚴重危害金融秩序與社會治安。本署將持續強化與金融機構及警政機關之橫向聯繫,積極溯源追查不法金流,貫徹洗錢防制相關法令,嚴正打擊地下金流及組織犯罪,展現政府維護金融秩序與社會安全之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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