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偵辦澄清醫院急診暴力案 聲請羈押被告獲准 嚴正捍衛醫護安全與醫療秩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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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偵辦澄清醫院中港分院急診室醫療暴力案件,於民國115年1月22日獲悉同院於21日凌晨4時30分發生護理師遭病患毆傷之暴力衝突事件後,張介欽檢察長旋即指示由醫療專組温雅惠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即時展開蒐證調查,務求迅速釐清案情,以維護醫療環境安全與醫療秩序。
經警方持本署檢察官核發之拘票,於同年月22日20時19分,在臺中市西屯區拘提被告林○平到案,並於今(23)日上午解送本署。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林○平涉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反覆實行傷害犯罪之虞,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本署對於任何形式之醫療暴力行為,均予以最嚴正之譴責。醫療人員係維繫民眾生命與健康之重要守護者,任何危害其人身安全及妨害醫療業務之不法行為,均屬對社會秩序之重大挑戰。本署將持續秉持從速、從嚴之原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以具體行動捍衛醫護人員執業安全,確保民眾安心就醫之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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