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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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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頒發修復促進者聘書與訓練 精進修復促進者專業知能‧深化被害人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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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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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地方檢察署於48日辦理「修復式司法校園霸凌議題個案研討與教育訓練」,邀集修復促進者齊聚一堂,透過專業培力與經驗交流,持續深化修復式司法之推動能量。

  本署洪家原檢察長親臨致詞,並頒發促進者聘書,本署今年共遴聘修復促進者34名,其中包含督導10名,建立完整專業的修復團隊。洪檢察長表示,修復式司法已透過修法正式入法,無論是《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或刑事訴訟法相關規範,均已建構完整制度,使修復式司法從理念走向實踐,並在各地檢署穩定推動,逐步開展出不同於傳統訴訟程序的新視野。

  本署辦理修復式司法,統計自試辦以來至1141231日止,總計收案703件,其中開案638件,進入對話程序333件,最終達成協議209件,顯示修復式司法在促進當事人理解、負責、對話及關係修復上,均能具體展現成果。

  洪檢察長表示,過去刑事司法體系多著重於「罪」與「刑」,被害人往往僅被視為證人的角色,透過修復式司法的推動,可以讓被害人回到程序核心,透過對話與理解,還原事件全貌,進而促進關係修復。修復式司法不同於一般調解,需仰賴促進者以中立立場引導雙方對話,並透過持續專業訓練精進能力;本次透過個案研討與教育訓練,期能促進經驗交流與專業成長,強化實務推動成效。

  臺中地檢署表示,未來將持續深化修復式司法制度,建立專業修復團隊,使司法不僅止於制裁,更能發揮修復與重建功能,展現溫暖有感的柔性司法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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