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檢察長親赴廣播電台專訪 深入解析賄選態樣 宣示查賄決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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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下稱本署)為端正選風、淨化選舉環境,持續推動選舉查察及反賄選宣導工作。檢察長洪家原於今(28)日下午親赴「好事聯播網」廣播電台接受專訪,就賄選對民主制度之危害、新興賄選及不法介選態樣、檢舉人保護措施等議題進行說明,期藉由廣播媒體擴大宣導效益,提升選民法治意識,共同落實選賢與能之民主核心價值。
洪檢察長於專訪中強調,賄選將嚴重侵蝕民主政治根基,因為賄選與賄賂只有一線之隔,現在用鈔票換選票,將來就會以職位換回鈔票,若後續施政優先考量回收賄選成本,最終受害者仍係全體民眾及下一代。針對民間流傳之所謂「30元標準」,洪檢察長亦特別釐清,司法機關判斷是否構成賄選,並非單以財物價值高低為準,而係綜合審酌有無對價關係。凡足以影響或動搖選民投票意向者,均屬執法機關嚴查範圍。
專訪中亦說明科技介入選舉及新興不法態樣,包括利用AI深偽技術(Deepfake)變造影像、散布不實訊息,或由境外勢力透過資金、網路訊息操作、選舉賭盤等方式干擾選舉公平。洪檢察長提醒民眾,面對選舉期間各類網路訊息及影音內容,應提高意識,避免受不實資訊誤導或轉傳未經查證之內容。政府已就重大選舉不法案件訂定檢舉獎金制度,檢舉境外勢力介入選舉最高可獲新臺幣2,000萬元獎金,檢舉選舉賭盤最高亦可獲新臺幣500萬元獎金;本署並已建立嚴密之檢舉人保密及保護機制,對於檢舉人身分依法嚴格保密,請民眾安心提供相關情資。
本署目前已全面啟動各項選舉查察工作,於115年3月23日召開「期前策略會議」,整合檢、警、調、廉、移等機關查察能量,確立選舉查察工作方向及分工機制;並自4月起陸續啟動分區座談,由洪檢察長親率本署選舉查察團隊走訪臺中市15個警察分局,實地瞭解各轄區選情動態,並與第一線基層警察同仁交換意見、凝聚查賄制暴共識。截至目前為止,本署已正式分案辦理選他字案件共計36件,將持續嚴密掌握各類賄選、暴力、假訊息、選舉賭盤及境外勢力介入等不法情資。
本署重申,查察賄選沒有上限,打擊不法沒有底線,對於任何妨害選舉公平、公正及純潔性之行為,均將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原則,依法嚴正偵辦,絕不寬貸。民主政治之品質,取決於每一張選票之純潔。本署呼籲民眾,如發現賄選、選舉賭盤、假訊息、境外勢力介入或其他不法選舉情資,請立即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共同守護臺中市公平、乾淨之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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