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柔性司法並克服證據困境 臺中地檢署張凱傑檢察官榮獲「法眼明察獎」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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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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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張凱傑檢察官因辦理刑事重大案件,於偵查與公訴銜接、國民法官法案件法庭攻防及被害人保護等面向,展現高度專業、縝密思維與人文關懷,榮獲法務部115年度第11屆「法眼明察獎」殊榮。頒獎典禮於母親節前夕舉行,由法務部長鄭銘謙及各級檢察機關首長共同見證,表彰第一線檢察官抽絲剝繭、明辨真相、實踐司法正義之卓越貢獻。
張凱傑檢察官此次獲獎,主要係因其辦理「神岡桶屍案」重大公訴案件,於極端證據困境中,展現專業判斷與創新思維。該案為《國民法官法》施行以來,全國首件被告全盤否認,且缺乏直接證據之國民法官法案件。面對案發時間久遠、直接證據因時間經過而風化殆盡之嚴峻挑戰,張檢察官採取「實質偵訴銜接」策略,自案件初始即與偵查檢察官密切協力,共同親赴現場勘察,使偵查採證方向與日後法庭攻防需求相互對接,奠定本案公訴維持之重要基礎。
為使國民法官得以充分理解案件爭點與證據脈絡,張檢察官於審理過程中,捨棄傳統官宣式陳述,改以清楚易懂、生動具體之簡報方式呈現扁平化證據,並透過白話說明、圖像化整理及層層鋪陳,將原本碎裂分散之間接證據,串聯成嚴密證據鏈,成功還原犯罪脈絡,彰顯檢察官在國民法官法制度下以清晰表達、嚴謹論證及法庭說服力實踐真相發現之核心價值。此外,張檢察官於辦案過程中亦積極實踐以被害人為中心之司法精神,重視被害人家屬之訴訟參與權及程序知情權,建立適切溝通機制,使家屬能理解案件進行、法庭攻防及訴訟程序意義,兼顧刑事追訴之嚴謹性與司法對人民感受之回應,落實溫暖有感之柔性司法。
法務部指出,「法眼明察獎」不僅是對檢察官辦案結果之肯定,更是對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堅持抽絲剝繭、明辨真相之最高致敬。本屆首度頒獎予公訴案件獲獎檢察官,亦突顯重大刑事案件之成功偵辦,仰賴偵查與公訴團隊相互支援、緊密銜接,方能於法庭中完整呈現事實、有效維護公共利益與司法正義。
張凱傑檢察官表示,判決有罪定讞固然是案件結果,惟更重要者,是透過個案證明,即使在極端證據困境下,只要堅持證據邏輯、經驗法則與程序正義,仍能使國民法官理解真相脈絡,進而增進人民對刑事司法之認同與信任。此次獲獎榮耀屬於臺中地檢署整體辦案團隊,未來將持續秉持對法治、事實與人民權益之尊重,嚴謹偵辦重大刑事案件,落實司法為民理念,全力守護社會安全與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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