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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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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中市議員林○烽今日針對「臺中市大肚區山坡地遭傾倒廢棄物」,指臺中地檢署就該案為不起訴處分,復因更換承辦檢察官,迄今未有偵辦結果乙節,容有誤會,特說明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5-15
  • 資料點閱次數:125


一、 本署檢察官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所逮捕移送之現場操作機具5名被告,雖以渠等係受僱操作機具,查無證據足以證明渠等知悉整體犯罪計畫而為不起訴處分,惟為溯源追查釐清全案犯罪結構及分工模式,本署同時另成立專案小組追查。

二、 是本署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除密集傳喚涉案土方業者、車隊司機逾50餘人外,並就金流、通聯紀錄、監視錄影畫面、清運聯單、報價單等事證逐一比對清查,接續就涉案之家○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家○公司)等處執行二波搜索,扣得手機、電腦電磁紀錄、公司文件等物,且已就涉案之家○公司負責人洪○鵬、開發協理鄭○華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現持續追查釐清中,絕無臺中市林○烽議員所指迄今未有偵辦結果乙情。本案後續仍將積極溯源追查,依法究責,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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