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積極偵辦轄內重大治安事件 依法聲請暫行安置並嚴正追查恐嚇公共場所安全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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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下稱本署)針對轄內發生之重大公共安全及治安事件,均即時掌握、積極偵辦,並督同警方採取必要應變及蒐證作為,以維護市民安全及社會秩序。
有關昨(28)日董姓被告持球棒砸毀臺中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公物案件,本署獲報後即指派陳東泰檢察官指揮偵辦。經檢察官於今(29)日訊問後,認董姓被告涉犯刑法第138條毀損公物及第354條毀損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刑法第19條第1項、第2項之原因可能存在,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並有緊急必要,爰依法向法院聲請暫行安置,業經法院裁定被告自今日起,令入司法精神醫院、醫院、精神醫療機構或其他適當處所,施以暫行安置4月。
另本署接獲通報,臺中市政府1999市民服務專線於今日上午11時17分許,接獲不詳人士留言恫稱將於臺中國家歌劇院引爆10顆塑膠炸彈。因該留言內容涉及公眾聚集之重大文化地標安全,本署高度重視,持續密切掌握案情發展。目前警方已查知該恐嚇留言IP位址(158.247.203.203)位於境外,迅速採取應變作為,除設置防火牆阻擋類似假訊息外,並全面提升臺中國家歌劇院周邊巡邏密度及見警率,以確保公共安全無虞。本署亦將持續追蹤警方後續數位跡證蒐集、來源追查及手法比對進度;日後如查獲境內涉案犯嫌,將依法從嚴、從速偵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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