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針對媒體人於網路節目中指摘中檢對中聯油品案未有任何作為,應屬誤會,特予澄清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7-08
  • 資料點閱次數:57

本署於11572日即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由主任檢察官與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對中聯油品案召開會議,會後本署即進行研討,並於73日分115年度他字第6658號案偵辦,且於同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前往中聯公司調取資料比對,再於74日、5日與相關機關進行研析,76日即邀集臺中市食安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臺中市調處召開「油品致癌物超標」專案會議,會中達成三共識:

一、儘速確認問題油品範圍,完成下架回收處置,以安民心。

二、全面核實比對文件資料,讓相關時序、疑點釐清,免去揣測紛擾。

三、積極查明有無涉及刑事責任。

會後即由主任檢察官、檢察官親自帶隊前往中聯、福壽、福懋、泰山、南僑等5家公司履勘、複核資料,並訊問相關人等製作筆錄,而與平臺中之食安團隊相關機關共同確認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延遲通報」之行政裁罰事項,是本署均積極查證釐清中,並非如媒體人所指之毫無作為情事。本署於76日發布之新聞稿中已有說明,本署將持續結合檢調及食安行政機關力量,不論刑事或行政裁罰事項,均嚴查速辦,全力維護國人食品安全與消費權益。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