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檢迅速偵辦網路誘騙未成年少女案 聲請羈押禁見被告周○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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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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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下稱本署)於昨(14)日深夜接獲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通報被告周○栩涉嫌略誘2名未滿16歲少女至臺中市某旅店同住,經警方循線查緝到案後,本署旋即分案,指派婦幼保護專組周奕宏檢察官指揮第二分局積極蒐證調查。
檢察官於今(15)日上午訊問2名被害少女,並綜合參酌警方調取之旅店入住資料、現場查獲照片、扣案手機內之通聯紀錄及其他相關證據,於今日下午訊問解送到案之被告周○栩,審酌其涉案情節、犯罪手法及對未成年人所生危害,認被告周○栩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其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為避免被告周○栩持續透過網際網路接觸、誘騙其他不特定未成年人,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已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本署嚴正重申,暑假期間青少年使用網路及社群平臺之時間增加,不法分子常利用網路交友、虛假身分或情感操控等方式接近未成年人,進而從事誘拐、詐騙、數位性暴力及性剝削等犯罪。家長及青少年應提高警覺,避免任意提供個人資料、私密影像或單獨赴約,如發現可疑情形,應即向警察機關或相關保護單位求助。本署將持續結合警政及婦幼保護網絡,積極查緝利用網際網路侵害兒童及少年權益之犯罪,對於誘騙、控制或性剝削未成年人之不法行為,必將依法嚴正追訴,絕不寬貸,以保障兒童及少年身心安全,維護婦幼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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