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即時通報、檢警迅速介入 中檢擴展預警機制 溯源打擊詐欺博弈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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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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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下稱本署)在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指導下,持續落實「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版」(下稱打詐綱領2.0),於今(29)日下午2時許,在本署召開「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擴大業務會議」,邀集臺高檢署、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下稱市刑大)、銀行公會及轄內金融機構代表共同與會,宣布擴大本署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業務,建立金融機構異常交易通報平台,透過「銀行即時通報、檢警迅速介入偵辦」之聯防機制,結合公私部門力量,及早攔阻詐欺金流,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本次會議由本署洪家原檢察長主持,臺高檢署卓俊忠檢察官、市刑大大隊長紀延熹及市刑大經濟組同仁出席,並邀請臺中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直轄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以及臺中銀行總行、臺灣銀行臺中分行及豐原分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市政分行及太平分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崇德分行及清水分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大里分行及南屯分行、玉山商業銀行文心分行、元大商業銀行北屯分行、臺中郵局等金融機構代表與會,共同研商異常交易通報及後續查處機制。
會議首先由臺高檢署卓俊忠檢察官說明該署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業務推展及執行情形,再由本署打擊詐欺犯罪專組陳信郎主任檢察官報告本署預警中心運作成果及第二階段擴大業務規劃。本署可疑帳戶預警中心自113年10月1日成立後,第一階段先建立司法警察機關主動通報機制,由司法警察機關主動通報涉詐帳戶,經本署預警中心檢察官審核後,通知金融機構將相關帳戶列為警示帳戶。截至115年6月30日止,司法警察機關共通報979個涉詐帳戶,攔阻詐騙金額達新臺幣(下同)1億1,910萬6,512元,並凍結涉詐帳戶餘額1,196萬9,930元,已展現即時攔阻詐欺金流之具體成效。鑑於第一階段執行成效良好,本署於第二階段進一步擴大通報範圍,建立轄內金融機構異常交易通報平台。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金融機構對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交易,得依法通報司法警察機關,並就其通報行為免除相關保密義務及民事責任,使金融機構第一線從業人員得於明確法律依據下,積極協助辨識及通報可疑交易。日後金融機構透過內部稽核、監控系統,或由第一線行員於辦理業務時,發現帳戶交易疑似涉及不法,或有顯不相當、異常頻繁等可疑情形,即可填具本署「轄內金融機構預警中心通報單」,通報市刑大經濟組受理。市刑大接獲通報後,將交由外勤專隊或轄區警察分局偵查隊即時查處;如認有犯罪嫌疑,並有向上溯源偵辦之必要,警方得檢附通報單及相關資料,報請本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以縮短行政通報流程,提升案件查緝及金流攔阻效率。
洪家原檢察長表示,詐欺集團常利用大量人頭帳戶及資金流水房,迅速分層轉匯、提領或轉換犯罪所得,增加檢警追查及返還被害人財產之困難。因此,溯源查緝資金流水房及幕後操控者,為本署打擊詐欺犯罪之重點方向。透過可疑帳戶預警中心之新型偵辦模式,結合檢察、警察及金融機構三方資源,於犯罪發生初期即時辨識異常交易並介入查處,將有助於攔阻不法金流、保存犯罪所得,並進一步追查詐欺及洗錢犯罪組織。
本署重申,打擊詐欺犯罪除仰賴檢警積極查緝外,更有賴金融機構落實客戶審查、交易監控及異常通報機制。金融機構如發現疑似詐欺或洗錢之可疑交易,應即依相關法令及通報程序辦理;民眾如接獲涉及投資、網路購物、假冒親友或公務機關等可疑訊息,亦應提高警覺,切勿任意匯款、交付金融帳戶或提供網路銀行資料,並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本署將持續深化檢、警、金跨域合作,強化源頭預警及即時攔阻能量,共同建構更綿密之防詐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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