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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檢接續偵辦議員送禮、里長招待旅遊餐會 查扣現金逾1500萬元及燕窩禮盒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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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下稱本署)因應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積極查賄,端正選風,近日接連發動兩波查賄專案,分別係臺中市鄭姓市議員候選人涉嫌以高價禮盒賄選案,及大雅區張姓里長候選人涉嫌招待旅遊餐會賄選案。

  第一波市議員送禮賄選案,由檢察官劉志文指揮專案小組,於民國115年9月21日,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3處所,先拘提楊姓樁腳等2人,扣得現金新臺幣(下同)1,526萬餘元、燕窩禮盒69盒等物,為鞏固事證,再漏夜拘提鄭姓候選人並經同意實施搜索,另通知選民6人到案。檢察官訊後認楊姓樁腳、鄭姓候選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先後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嗣臺中地院裁定楊姓樁腳羈押禁見,鄭姓候選人則交保10萬元。

  第二波里長招待旅遊餐會賄選案,由檢察官廖志祥指揮專案小組,於115年9月22日持臺中地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4處所,並通知被告、證人計38人到案。經查,張姓里長候選人與吳○、黃○龍等人涉嫌於115年8月29日招待30餘名里民免費參加一日遊行程,無償提供每人價值逾1200元之三餐、點心,張姓候選人並於行程中公開拜票、請託支持。檢察官訊問後,認張姓候選人、被告吳○及黃○龍等3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22日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

  本署嚴正聲明,賄選行為嚴重破壞選舉公平,對於任何試圖以金錢、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影響投票意向之不法行為,檢方絕不寬貸,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原則,積極蒐證、從嚴從速偵辦;民眾發現賄選情資,請撥打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掃描「檢舉賄選QR Code」提供線索;檢舉獎金最高達2,000萬元,檢舉人身分依法嚴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