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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針對媒體刊載本署回應賄選標準一事,顯係誤載,澄清說明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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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媒體刊載彰化縣長魏姓候選人接受專訪時表示,「臺中縣黨部曾向本署詢問,活動吃貢丸湯可不可以,本署回應一個可以、兩個不行」,並指稱此一說法離譜等語,本署經查並無此事,特予澄清。

  本署一向於反賄選宣導活動中均強調,查察賄選悉依最高檢察署函頒《妨害選舉刑事案件例舉》所示原則及司法實務見解,以所提供之財物或不正利益是否足以動搖、影響投票意向,與投票權行使間有無對價關係,作為判斷標準。

  是選舉造勢活動提供參加民眾適度茶水或簡便餐飲,未逾越社會常情者,並非上述函頒例舉之賄選樣態。本署從未就貢丸湯「一個可以、兩個不行」為回應。

  本署籲請媒體於報導前審慎查證,善盡社會責任,切勿以未經查證之內容誤導社會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