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媒體報導將本署偵辦案件與政治獻金資料相互連結,甚至影射案內證人呂○國政治獻金與本案犯罪金流有關,本署嚴正澄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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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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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署偵辦本案期間,係以「證人」身分傳喚呂○國到案說明,並非以被告身分傳喚,法院核發之搜索票上受搜索人亦係「第三人」身分,並非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傳喚與搜索係為釐清本件跨境非法代理孕母案情,與媒體報導所稱112年間政治獻金捐贈情形無涉。
二、且媒體從未向本署查證,逕將外部公開之政治獻金資料擷取部分,與本案偵查內容拼接、影射兩者具有關聯,與本署偵辦內容不符,特予嚴正澄清。
三、本署籲請媒體於報導前審慎查證,善盡社會責任,切勿以未經查證之內容誤導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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