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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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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內哥羅跨境詐欺案 檢察官偵結起訴機房成員92人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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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結合詐欺資料庫,以大數據分析方式,主動追查跨境詐欺集團,透過司法互助、外交與國際警務合作,會同蒙特內哥羅(Montenegro,下稱蒙國)檢警在蒙國首都波德戈里察(Podgorica)破獲王○○、吳○○等92人跨境電信詐欺機房案件,與蒙國完成我國與歐洲國家間案件移轉(transfer-of-proceedings)首例,將92名被告全數遣返並完成事證移交,本案於日前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及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提起公訴。
  檢察官依證據認定,王○○、吳○○等92人於民國108年9月起至109年1月8日止,在法國、蒙國等地設立電信詐欺話務機房,假冒大陸通信管理局、公安、檢察官,以電話對大陸地區被害人謊稱其遭冒辦電話涉及刑事案件,需匯款至公證帳戶等方式,對2020名被害人詐得6億3278萬8500元,嚴重影響我國國際聲譽。
  本案源起於本署電信詐欺資料庫建置小組,於108年7月間以大數據分析方式篩選出數名疑似從事跨境電信詐欺之高風險對象,分案由張時嘉檢察官偵辦,張時嘉檢察官擴大分析後,發覺此集團組織龐大且疑似長期從事電信詐欺,適臺灣高等檢察署接獲同一境外詐欺機房情資,於108年9月間交本署由張時嘉檢察官合併偵辦,經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下稱刑事局國際科)深入追查,發現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08年10月間進入蒙國,研判已建立詐欺話務機房,即透過國際警務合作與蒙國警方取得連繫,並向蒙國提出司法互助,獲蒙國司法部回覆,由蒙國特別檢察總署檢察官立案偵辦,張時嘉檢察官見時機成熟,指揮刑事局國際科,由甘炎民科長親自率隊遠赴蒙國,於109年1月8日會同蒙國警方對設在波德戈里察之3處話務機房執行搜索,查獲王○○、吳○○等92人及相關犯罪事證,王○○等8人因違反蒙國組織犯罪、人口販運等罪,經蒙國法院裁准羈押。
  因被告人數眾多且案情複雜,本署檢察長指派鄭珮琪及黃鈺雯檢察官協同辦案,於109年1月15日向蒙國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以程序移轉之方式,將蒙國偵辦中案件之被告、犯罪事證及扣案物移交本署接續偵辦,蒙國特別檢察總署於109年1月22日回覆本署可準備移交,本署檢察長因此出具承接案件同意書,指派許景森主任檢察官率領張時嘉檢察官,並與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下稱法務部國兩司)林明誼檢察官組成團隊,於109年2月1日至6日,前往蒙國洽談人員遣返及案件移交等事項,在外交部及刑事局國際科協助下,我國與蒙國就案件移交達成共識並互相交換文件,完成我國與歐洲國家間首次案件移交程序,為我國司法合作寫下新的一頁。
  嗣因國際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本專案小組在蒙國尚無人確診時,指揮刑事警國際科,在外交部協助下,落實嚴密之防疫措施,分5批作業在109年3月15日前將92人全數遣返,並由本署多名檢察官協助複訊,除2人交保外,其餘均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被告92人及押解員警依法完成隔離、檢疫等防疫措施,均無任何疫情發生。自蒙國押解回國之92名被告,已有部分被告坦承犯行,經3名專案小組檢察官偵查終結,檢具自蒙國取回之犯罪事證,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本署鑑於過去跨境詐欺案件,多先由外國破獲後,我國始著手偵辦,往往喪失先機,於人員遣返及事證取得上遭遇重重困難,故於本案嘗試主動出擊,以大數據分析方式,先期掌握詐欺集團成員動態,與話務機房據點國家共同合作打擊犯罪組織,完整蒐集犯罪事證,並以司法互助模式順利完成人員遣返及證據取得。未來希望以此模式,尋求與更多國家合作,展現我國積極打擊跨國犯罪之決心,共同達成國際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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