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檢查獲偽冒國家隊醫療口罩之地下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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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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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日前接獲民眾反應臺中地區某藥局疑有販售偽冒國家隊「台灣優○公司」醫療口罩之訊息,經本署指派張富鈞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進行蒐證後,查悉位於臺北市之漢○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黃○忠,先於民國109年2、3月間,向「台灣優○公司」購買少量之醫療用口罩及其包裝紙盒後,自109年5月起,以購買口罩生產機台及材料方式,私設口罩加工廠,且委託不知情之印刷公司偽製「台灣優○公司」之口罩包裝紙盒,製造販賣偽冒「台灣優○公司」之口罩,而自109年7月初起,向中部之藥局、廠商,佯稱其係「台灣優○公司」之經銷商,對外販售牟利,獲利逾新臺幣500萬元。
本署於109年9月8日指揮調查官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涉案之公司及銷售藥局執行搜索,並約談被告黃○忠及藥局、廠商負責人等10人,扣得偽冒醫療用口罩約40萬片、口罩製造機具3台、熔噴不織布、親膚布、潑水層、耳帶、壓條等原料,依該等查扣之原料,估計至少可以生產250萬片至300萬片不等之口罩,另依查扣之被告業已取得250萬片之醫療口罩出售合約以觀,本件幸經專案小組在被告出貨銷售偽冒口罩前,即予查緝破獲,而得以即時避免讓此等劣質偽冒口罩流出市面,影響國家防疫安全。
被告黃○忠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嫌觸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商標法第95條第1款販售仿冒商標商品罪、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藥事法第84條第1項之未經許可擅自製造醫療器材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串證、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於109年9月10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本署為維護國民健康,對於黑心口罩、偽冒國家隊合法製造口罩之不肖業者,絕不容寬貸,將持續追查偽冒口罩之流向,以確保民眾防疫安全,讓臺灣民眾安心,可以買到優良合法臺灣製造之口罩。
另本件提供辨識偽冒國家隊口罩之參考照片,除呼籲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口罩,如發現偽冒合格廠商生產之醫療口罩,勇於向本署(04-22204554)或司法警察機關檢舉。
偽造口罩國家隊醫用口罩外盒
口罩國家隊製造醫用口罩外盒
偽造口罩國家隊醫用口罩
口罩國家隊製造醫用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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