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轉述報導本署於日前偵辦中二立委補選餐會活動違犯選罷法案件,有「押人取供」、「疲勞訊問」,顯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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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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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轉述報導本署於日前偵辦中二立委補選餐會活動違犯選罷法案件,有「押人取供」、「疲勞訊問」,顯與事實不符,澄清如下:
一、本署偵辦任何案件,未有任何政治、政黨考量,一切均依所蒐獲證據,依法偵辦。
二、本件經司法警察報請指揮偵辦後,本署為予以查證釐清,故未採取強制偵查作為,而係先由司法警察以通知書通知里長、里民到場詢問,其中里民經查證詢問後,即均予以請回,未再至本署接受複訊;里長部分,經司法警察通知後,亦均由渠等自行至司法警察機關接受詢問後,由渠等同意後,再自行至本署接受檢察官複訊後請回。
三、本件里長於上午10時許,接受司法警察詢問並用餐後,於同日下午均由渠等自行至本署接受複訊,4位里長經本署檢察官訊問之時間,少則18分鐘,至多31分鐘,即均已訊畢,且均於下午3時前均諭知請回。
本署重申於偵辦任何案件,均未有任何政治、政黨考量,一切均依所蒐獲證據,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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