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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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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檢召開第10屆立法委員缺額補選第5次選舉查察會議,積極查辦選舉不法及擾亂投票秩序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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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於民國111年1月5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第10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二選區缺額補選第5次選舉查察會議」,邀集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處長、機動站主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刑事警察大隊長、霧峰分局、烏日分局、清水分局分局長及偵查隊長與會。會中除提報現階段各機關相關情資蒐報及賄選查緝作為、規劃佈署外,並請各機關於距離投票日之倒數時刻,針對各種與選舉相關之不法案件務必進行積極蒐報、嚴正查辦。
  另會中針對投票當日,可能之擾亂投開票秩序行為進行討論,本署黃謀信檢察長指示,若民眾有妨害或擾亂投票行為,例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施以不法腕力等情形,不論是否在投票所30公尺內、外,只要行為構成刑法第142條妨害投票自由、第147條妨害投票秩序罪,即依法究辦,勿讓藉機滋事者心存僥倖,擾亂及妨害投票秩序,挑戰公權力,俾使民眾得以安心完成本次投票,確保公正選舉。
  本署對於本次立法委員缺額補選查察,以法律及證據為執法依據,嚴守行政中立及程序正義,不問對象、黨派、身分、地位,只要有證據,即積極主動展開查察,以遏止各式賄選、選舉賭盤及不實訊息等不法犯行,並阻斷各類暴力介入,對於任何違反選罷法等犯罪情事,依法嚴辦,絕不寬貸,期能在此次立法委員缺額補選期間,維護公正、乾淨選舉之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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