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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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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家庭暴力受保護管束人團體諮商輔導」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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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家庭暴力受保護管束人團體諮商輔導」於98年2月9日下午2點整,於台中地檢署觀護人室的團體諮商室,進行第一次團體聚會,將進行12次,與會成員共15人,參加人員都是因家庭暴力案件而被判決需保護管束者。團體由游文治醫師帶領,先讓大家自我介紹,在游醫師溫暖幽默的帶領風格下,每個看似木訥及無辜的成員,一一訴說自己在家暴過程中發生的情形及自己的委屈。

帶領者除帶領大家自我介紹外,同時說明團體諮商輔導的目的,團體諮商輔導的目的在於協助成員增加防止家庭暴力知識及增進溝通技巧,同時希望透過團體成員間的互動,讓參加人員再次經驗與與原生家庭的互動情形,並透過演練,熟悉溝通技巧以預防再犯。團體諮商輔導過程中,成員除傾訴自己的委屈外,同時對於小孩探視權的問題非常在意,更有成員提議應該要夫妻一起參加,在第一次的課程裏就有成員邀請配偶一起來,在男性的團體裏能聽見女性的另一種聲音,可以增進彼此相互的了解,並藉此澄清誤會,大家踴躍發言且討論熱烈,完全感受不出這些參加人員是非自願的,並且對於下一次的團體充滿期待,冀望能在此團體中學習到更多的溝通方法,避免再次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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