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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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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受保護管束人戒癮團體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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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5
  • 資料點閱次數:1754




針對毒品犯假釋人,本署觀護人室結合專業團體辦理諮商治療,協助其戒除毒癮,自去年11月起委託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系副教授郭國禎辦理「毒品犯受保護管束人戒癮團體諮商」計劃,第一梯次已順利於98年4月28日辦理完成,共計12次之團體諮商。因團體成效良好,於98年下半年再度合作辦理第二梯次團體,期能再度發揮團體治療之效果。6月16日為第一次上課,共分為A、B二班進行。


本計畫使用為期十二週ATRIUM的治療,將創傷與毒癮兩者合併處理,所處理的創傷經驗包括:焦慮、憂鬱、生氣、失眠、人際問題、人際接觸、自我傷害及身體上的不適等情況。以期瞭解受保護管束人毒品使用行為的社會文化脈絡,以對症處遇;加強團體成員的問題解決能力,改變使用毒品行為,促進個體的社會與生活適應,進而提升其生活品質;建構戒癮之有效團體諮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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