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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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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辦理針對台中縣市政府所屬府內單位、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執行易服社會勞動說明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5
  • 資料點閱次數:1338




為順利推動98年9月1日正式實施之社會勞動制度,本署繼年5月14日辦理第一次社會勞動政策說明會後,接續於98年7月10日邀請台中縣市政府所屬府內單位、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等公務部門,於本署第二辦公大樓辦理社會勞動執行機構登記說明會。


本署檢察長張斗輝、執行主任檢察官張曉雯全程參予說明暨座談。本次會議由張主任檢察官曉雯先行針對檢察官進行社會勞動人篩選案件流程進行說明,繼由觀護人楊錫川針對社會勞動執行機構運用勞務模式及監督考核等議題進行報告。座談會由檢察長親自主持,針對縣市政府府內單位及所屬機關如何登記為本署之社會勞動執行機構、村里辦公處與鄉鎮市公所的關係等議題取得共識,並將成為9月1日正式實施之社會勞動政策執行之主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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