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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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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日遇害女學生林芷瀅父母捐扶助金 犯保贈感謝狀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6
  • 資料點閱次數:1682



  法務部於102年12月9日假苗栗市中正堂舉辦「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有功人士及團體大會」,會中由兼任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的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頒發感謝狀給林芷瀅父母,表彰其化小愛為大愛的善舉。

  101年1月5日,兩名在日本語文學校就讀的台灣女學生,被發現遭殺害於宿舍內,整起案件震驚臺灣與日本社會,案發後,被害人家屬不只是承擔失去女兒的痛苦,更在事件的處理中面對許多的徬徨與無助,而且在媒體捕風捉影的報導承受誤解與傷害。

  別讓林芷瀅、朱立婕這兩位女學生平白的犧牲,她們逝去的生命將更有意義!也別讓被害人家屬永遠在暗夜中哭泣,他們傷痛的眼淚,也要換得我國被害人保護及權益能更加周全。

  為了感念林芷瀅、朱立婕二人的犧牲,以受害者林芷瀅的日文名字定名的「百合條款」已經在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國人在境外被害死亡,將獲得政府核給的「扶助金」,此外,條款內明訂媒體的注意義務、媒體不實報導的救濟、相關機關及駐外單位的協力義務及告知義務等規定。

  我國實施「百合條款」的第一筆扶助金,已經由被害人林芷瀅的父母受領,林芷瀅的父母是基督徒,他們失去女兒,但他們願意以耶穌基督的愛去愛更多人,他們所受領的此筆扶助金將全數捐贈給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作為犯罪被害人保護之用,能照顧更多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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