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方案申請說明資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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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2年度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金方案申請方式(含申請應檢附表單)以本署網頁公告資訊說明。
二、申請補助期間:自111年4月25日(星期一)起至111年5月24日(星期二)止,相關申請文件請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署。
三、洽詢電話:04-22232311按2轉分機5707 (專案助理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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