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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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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通案性調查研究─臺中地檢署分享修復式司法經驗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1
  • 資料點閱次數:141

  監察院為了解修復式司法實務運作狀況,特別安排於112年3月29日前來臺中地檢署進行「修復式司法通案性調查研究」座談會,由司法及獄政委員會郭文東召集委員帶隊前來臺中地檢署,由郭永發檢察長親自接待,透過本署第一線工作人員的經驗分享,讓監察委員了解修復式司法的實務運作。

  本次座談會除由郭文東召委帶隊外,還有張菊芳委員、蘇麗瓊委員、李弘毅調查專員及邱志華調查員一起出席,臺中地檢署則由黃嘉生主任檢察官做專題報告,並由黃怡華主任檢察官、鄭珮琪檢察官、侯詠琪檢察官、修復促進者督導、促進者、觀護人室同仁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中分會一起參加座談會,共同分享與交流。

  座談會由郭文東召委主持,郭召委表示,依照監察院的調查,臺中地檢署近6年辦理修復式司法案件相關數據,包括聲請件數、評估開案、進入對話及達成協等,均較其他地檢署為多,所以監察院很肯定臺中地檢署在修復式司法方面所做的努力,因此想要了解臺中地檢署推動有成的主因為何?能否建立模式供其他地檢署運用?

  臺中地檢署黃嘉生主任檢察官表示,臺中地檢署在修復式司法方面,如果說有一點小成就,首要歸功於歷任檢察長的支持,不管在空間、經費、宣導等,讓業務推動有足夠支持的後盾;再者,檢察官的認同,願意將案件轉介,讓案件有穩定的來源。另外,比起其他地檢署順利的主因是因為我們有一群熱情服務、無私奉獻的修復促進者,尤其是修復促進者督導,他們透過同儕督導的方式,從無到有的依據實務需求,不斷跨領域自主學習、訓練,更透過案件團體督導過程中,把自己所學無私傳承給修復促進者。透過修復促進者、修復促進者督導在修復式司法工作中善的循環,共同架構出屬於臺中地檢署修復式司法特有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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