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臺中地檢署全面打擊選舉幽靈人口 單日查獲2里長候選人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0
  • 資料點閱次數:2278

  臺中地檢署為打擊選舉幽靈人口等犯罪,並貫徹民主選舉之住民自治精神,由本署陳君瑜、蔡雯娟、陳宜君、賴謝銓、張永政及張雅晴檢察官於民國111年11月1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查獲臺中市南區劉姓里長候選人、蔡姓里長候選人與及其支持者、選民等分別涉嫌違反刑法第146條第2項、第3項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而虛偽遷徙戶口取得投票權(即俗稱選舉幽靈人口)罪嫌,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等人犯罪嫌疑重大,分別諭知被告劉姓里長候選人具保新臺幣(下同)12萬元、蔡姓里長候選人具保10萬元,另涉有共犯之被告等9人則分別交保1至3萬元,其餘被告即選民15人均請回。

  本件係本署指揮司法警察機關深入調查,發現臺中市南區某里里長選舉因競爭激烈而疑似有選舉幽靈人口大量遷徙戶籍並疑有候選人及其支持者介入情事,隨即指派本署陳君瑜檢察官負責偵辦。本月16日共訊問含涉案候選人、選民及查證證人等在內共28人到案說明,並搜索里長候選人競選總部2處及其餘涉及虛偽遷徙戶籍等處所10處。經層層向上溯源調查,發現被告劉姓里長候選人、蔡姓里長候選人涉嫌為增加其個人選舉支持票數,竟分別涉嫌透過其個人友人、社區鄰里等支持者居中聯繫協助而遷徙選舉幽靈人口至選區內戶籍以增加其里長選舉投票票數。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等犯罪嫌疑重大,分別諭知被告劉姓里長候選人具保12萬元、被告蔡姓長候選人具保10萬元,被告即涉及居中聯絡協助遷徙幽靈人口或虛偽遷徙戶口者共9人則分別交保1至3萬元,其餘被告即選民15人均請回。

  本署郭永發檢察長對於選舉查緝案件極為重視,前已責成本署於111年10月24日舉行幽靈人口案件之偵辦要領相關研習,以凝聚偵辦選舉幽靈人口案件共識並同時精進個案偵辦技巧,充分強化偵辦敏感度及查緝量能,務求快速精準打擊選舉幽靈人口犯罪。郭檢察長並呼籲各級候選人應以政見理念爭取選民認同、支持,如為支持特定候選人而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者,已涉及犯刑法選舉幽靈人口罪嫌,候選人及民眾均切勿以身試法,若有不法情事,本署將嚴查究辦,以維護我國民主政治之清明。

回頁首